----更新时间:2022-07-06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发展壮大。在建立新中国,确立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进程中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党培养、输送了大批新生力量和工作骨干。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共青团根据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紧密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开展工作,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促进了青年一代的健康成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共青团紧扣时代主题,锐意改革创新,坚持从严治团,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在党的领导下奋力投身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生动实践。[1]
基本概况
组织性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发展壮大,始终站在革命斗争的前列,有着光荣的历史。在建立新中国,确立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进程中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党培养、输送了大批新生力量和工作骨干。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共青团根据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紧密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开展工作,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促进了青年一代的健康成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共青团紧扣时代主题,锐意改革创新,坚持从严治团,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在党的领导下奋力投身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生动实践。
组织成员
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
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
领导体制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团的全国领导机关,是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地方各级团的领导机关,是同级团的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团的委员会,团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有关全团性的工作,由团的中央委员会作出决定,统一部署。
团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团的全部工作。
团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选举第一书记一人和书记若干人,组成书记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闭会期间,书记处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受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领导,团的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同时受团的上级组织领导。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受中国共产党的委托领导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工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的核心团体会员,发挥主导作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指导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开展工作。
基层组织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团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建立团的基层组织。[1]
历史沿革
1920年5月,在共产国际代表团的帮助下,陈独秀组建了秘密团体“马克思主义研究会”,并于8月成立了上海共产党早期组织。陈独秀吸收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经验,在酝酿组建共产党时,主张组织一个社会主义青年团,成为中国共产党的后备军和共产主义预备学校。于是,陈独秀在上海党的早期组织建立后,指派最年轻的成员俞秀松筹建社会主义青年团。
1920年8月,上海共产主义小组首先在上海创建了社会主义青年团。在此之后,其他地方的共产主义小组在筹备建党的同时也在当地建立了社会主义青年团组织。
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正式成立后,立即着手正式建立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
1922年5月5日至5月10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东园隆重举行。出席大会的有来自上海、长沙、武昌、南京、唐山、天津、保定、杭州等15个地方团的25名代表。中共中央局书记陈独秀、青年国际代表达林出席并指导了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全国劳动大会代表和来宾,共1500余人。会议选择5月5日马克思诞辰104周年纪念日召开,表明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是信仰马克思主义的革命组织。5月5日下午,张太雷首先向大会致开幕词。陈独秀作了《马克思主义两大精神》的演讲。青年共产国际代表达林作了《国际帝国主义及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的演讲。大会开了6天,举行了8次会议,听取了施存统作的临时中央局和上海团的情况报告,讨论通过了《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纲领》、《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章程》、《青年工人农人生活状况改良的议决案》、《关于政治宣传运动的议决案》、《关于教育运动的议决案》、《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与中国各团的关系之议决案》和《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与国际青年团之关系议决案》。5月10日晚上,大会选出了施存统、高君宇、张太雷、蔡和森、俞秀松五人为青年团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施存统被推选为书记。
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使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实现了思想上、组织上的完全统一,成为在政治纲领和奋斗目标上与中国共产党保持一致的全国性的先进青年组织。由此,中国青年团组织正式诞生了,这是中国青年运动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1]
1925年1月,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将团的名称改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张太雷、任弼时、恽代英、贺昌、张秋人等当选团中央委员,张太雷任团中央局总书记。5月,张太雷调广州工作后,任弼时暂时代理团中央总书记,7月接任总书记。9月,共青团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扩大会议决定,取消各级执行委员会之工农部,另设经济斗争委员会;取消学生部、妇女部、非基督教部等,设立各种相应的委员会。[2]
1927年5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武汉召开。与会代表60多人,代表团员五万多名。大会选举任弼时为团中央书记。[2]
1928年7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莫斯科召开,选举关向应为书记。[2]
1935年11月,为团结广大青年一致抗日,中共中央决定将共青团改造成为民族性质的抗日救国团体,先后成立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青年救国会、青年抗日先锋队等青年抗日救国团体。[2]
1946年,中共中央决定试建新民主主义青年团。[2]
1949年元旦,党中央又作出建立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的决议。
1949年4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宣告正式成立。大会通过团的工作纲领和团章,规定团的性质。选举产生新的中央委员会,任弼时当选团中央委员会名誉主席,冯文彬为团中央书记。[2]
1957年5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改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时决定,把历史上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和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的历次代表大会衔接起来,将下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全国代表大会定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共青团三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团中央书记处。胡耀邦任第一书记。[2]
1964年6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共青团九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团中央书记处。胡耀邦任第一书记。[2]会议提出共青团的任务是:把中国建设成为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不久,共青团工作停止。1966年8月,根据中央决定,团中央书记处改组,成立团中央临时书记处。路金栋、王道义任临时书记处书记。[2]
1973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团建团的通知》,各省、市、自治区逐步恢复共青团组织。[2]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1978年2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召开共青团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通知》,共青团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筹备组成立。10月,共青团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选举产生共青团第十届中央委员会。韩英、王兆国先后任第一书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全面恢复。[2]
1982年12月,共青团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1988年5月,共青团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1993年5月,共青团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1998年6月,共青团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2003年7月,共青团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2008年6月,共青团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2013年6月,共青团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2018年6月,共青团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3]
基本职能
共青团的主要社会职能包括三个方面:
(一)发挥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为党的事业教育、团结和带领好青年。引导青年坚定信念,刻苦学习,奋发成才,使广大青年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锻炼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二)发挥好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积极协助政府管理好青年事务。参与社会协商对话、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承担政府委托的有关青年工作事务,指导和帮助青联、学联、少先队等青少年组织开展工作。
(三)发挥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依法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反映青年的意愿和呼声。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前提下,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全心全意为青年服务,发挥青年利益的社会代表作用。
奋斗目标
团章规定,共青团的奋斗目标是: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团结全国各族青年,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
为了实现这个总目标,团章规定共青团的基本任务是: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建设人才,团结带领广大青年,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积极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基本任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新时代的基本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切实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把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作为政治责任,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工作主线,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青年,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青年,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建设人才,团结带领广大青年,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积极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踊跃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1]
组织机构
组织制度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团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团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二)团的全国领导机关,是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地方各级团的领导机关,是同级团的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团的委员会,团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团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外,都由选举产生。
(四)团的各级领导机关应当经常听取并认真处理下级组织和团员的意见;团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团的各级组织要使团员对团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团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
组织要求
(一)坚持党的领导。全团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和行动,团的各项工作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必须把坚持改革开放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统一起来,使党的基本路线在团的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坚持党建带团建,把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团的建设之中,使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
(二)坚持把帮助青年确立正确的理想、坚定的信念作为首要任务。必须站在理想信念这个制高点上,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时代主题,激发广大青年的历史责任感和奋斗精神,组织动员广大青年走在时代前列。要围绕保持和增强团员先进性这一时代课题,切实增强团员的光荣感,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
(三)坚持服务青年的工作生命线。以青年为中心,从青年需要出发,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挖掘服务资源,千方百计为青年排忧解难,更多关心帮助困难青少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使团组织成为广大青年遇到困难时想得起、找得到、靠得住的力量。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共青团根本的组织原则。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团员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要实行正确的集中,加强组织性和纪律性,保证团的决议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五)坚持改革创新。落实党对共青团改革的要求,推进组织和工作创新,不断提高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不断扩大团的工作有效覆盖面。基层组织是团的一切工作的基础。团的领导机关要确立基层第一的观念,发扬务实、求实的作风,深入基层,服务基层,坚持不懈地抓好基层建设,不断增强基层活力。
(六)坚持从严治团。要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于从严治团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依规治团,建立健全团内规章制度体系。首先从团干部严起,重点加强对团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坚决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倾向。按照增强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的要求,加强和规范团内政治生活,发展积极健康的团内政治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各级组织
中央组织
团的全国代表大会 :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及产生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团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查和批准中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全团的工作方针、任务和有关重大事项;
(三)修改团的章程;
(四)选举中央委员会。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团的全部工作。
团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选举第一书记一人和书记若干人,组成书记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闭会期间,书记处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地方组织
团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大会,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代表大会,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一般在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后一年内举行。
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团的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团的上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团的工作,是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团的组织,在本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根据团的章程、《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进行工作。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市委员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吉林省委员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黑龙江省委员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安徽省委员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福建省委员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河南省委员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湖北省委员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湖南省委员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海南省委员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重庆市委员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贵州省委员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云南省委员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陕西省委员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甘肃省委员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青海省委员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全国民航委员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
权利义务
团员义务
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三)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四)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
(五)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错误言行,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团员权利
(一)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在团的会议和团的媒体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四)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
(五)参加团组织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六)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团的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剥夺团员的权利。
入团退团
入团程序
申请入团的青年应有两名团员作介绍人。
介绍人应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向团的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
要求入团的青年要向支部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入团志愿书,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委员会批准,才能成为团员。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
新团员必须参加入团仪式,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退团程序
团员有退团的自由。团员要求退团应向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备案。
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团员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象征标志
团旗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旗面为红色,象征革命胜利;左上角缀黄色五角星,周围环绕黄色圆圈,象征中国青年一代紧密团结在中国共产党周围。宽高比3:2,旗面对分为4等分长方形,左上长方形上下12等分,以此长方形中心点为圆心,3等分及4等分为半径画两圆周,两圆周之间就是黄色圆圈。再在内圆周上定出5个等距离的点,其中一点位于圆周正上方。将此5点中各相隔的两点相联成直线,此5直线之外轮廓线就是黄色五角星之外沿。
团徽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徽的内容为团旗、齿轮、麦穗、初升的太阳及其光芒,写有“中国共青团”五字的绶带。它象征着共青团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光辉照耀下,团结各族青年,朝着党所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
团歌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歌为《光荣啊,中国共青团》。
入团仪式
重温入团誓词活动,一般以基层团委或团支部(总支)为单位组织开展,参加人员不仅包括全体在册团员,还要注意组织流动团员参加,并可以吸收入团积极分子到场观摩。仪式应严肃庄重,富有教育意义。现场应悬挂团旗,团员要佩戴团徽。
仪式的主要程序是:
全体人员唱国歌
团员代表谈感受
团员宣誓(在团旗下重温入团誓词)
全体团员唱团歌
统计数据
截至2017年年底,全国共有共青团员8124.6万名,其中学生团员5795.1万名;共有基层团组织357.9万个,其中,基层团委20.4万个,基层团工委1.6万个,团总支16.5万个,团支部319.4万个。
历任领导
社会主义青年团成立(1920年8月上海共产主义小组于上海创建)
书记:俞秀松(1920年8月-1922年4月)
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1922年5月)
书记:方国昌(施存统)(1922年5月-1924年12月)
中央执行委员:高尚德(君宇)、方国昌(施存统)、张太雷、蔡和森、俞秀松
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1923年8月)
书记:施存统、刘仁静(1922年末一度担任第一书记)
中央执行委员:邓中夏、施存统、刘仁静、夏曦、卜世奇、林育南、李少白
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1925年1月)
总书记:张太雷(1925年1月-1927年4月)
中央执行委员:张太雷、任弼时、恽代英、贺昌、刘尔稿、张秋人、夏曦、涂正禁、刘伯庄
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1927年5月)
书记:任弼时(1927年5月-1928年6月)
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1928年7月)
书记:关向应(1928年7月-1949年3月)
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一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1949年4月)
书记处书记:冯文彬(1949年4月-1953年6月)
一届二中全会(1951年11月)增补:李昌、荣高棠、宋一平
一届三中全会(1952年9月)增补:胡耀邦、刘导生、罗毅、许世平
候补书记:
一届三中全会(1952年9月)增补:高扬文、杨述、区棠亮、胡克实、章泽
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二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1953年7月)
书记处书记:胡耀邦、廖承志、刘导生、罗毅、王宗槐、荣高棠、区棠亮、章泽、胡克实
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三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1957年5月)
书记处第一书记:胡耀邦
三届六中全会(1960年3月)增选:杨海波、张超、李琦涛、王照华、路金栋(书记处候补书记)、曾德林(书记处候补书记)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1964年6月)
书记处第一书记:胡耀邦
书记处书记:胡克实、王伟、杨海波、张超、王照华、路金栋、王道义、惠庶昌
书记处候补书记:张德华、李淑铮、徐惟成、胡启立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1978年10月)
书记处第一书记:韩英(1978年10月-1982年11月)、王兆国(1982年12月-1984年12月)
书记处书记:胡启立、王敏生、胡德华、刘维明、周鹏程、高占祥、李海峰
十届二中全会(1980年1月)增选:李瑞环
十届三中全会(1981年8月)增选:克尤木·巴吾东、王建功、陈昊苏、何光暐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1982年12月)
书记处第一书记:王兆国(1982年12月-1984年12月)、胡锦涛(1984年12月-1985年11月)、宋德福(1985年11月-1988年5月)
书记处书记:胡锦涛、刘延东、李海峰、克尤木·巴吾东、陈昊苏、何光暐、张宝顺(书记处候补书记)
十一届二中全会(1983年12月)增选:李源潮、宋德福、李克强(书记处候补书记)
十一届四中全会(1985年11月)增选:张宝顺、李克强、洛桑、刘奇葆、冯军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1988年5月)
书记处第一书记:宋德福
书记处书记:刘延东、李源潮、张宝顺、李克强、洛桑、刘奇葆、冯军
十二届五中全会(1992年12月)增选:袁纯清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1993年5月)
书记处第一书记:李克强(1993年5月-1998年6月)
十三届四中全会(1995年11月)增补:孙金龙、周强
十三届六中全会(1997年12月)增选:胡春华、黄丹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1998年6月)
书记处第一书记:周强(1998年6月-2003年7月)
书记处书记:巴音朝鲁、孙金龙、胡春华、黄丹华、崔波、赵勇
十四届五中全会(2001年12月)增补:胡伟、杨岳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2003年7月)
书记处第一书记:周强(2003年7月-2006年11月)、胡春华(2006年11月-2008年5月)、陆昊(2008年5月-6月)
书记处书记:赵勇、胡伟、杨岳、尔肯江·吐拉洪、王晓、张晓兰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2008年6月)
书记处第一书记:陆昊(2008年6月-2013年3月)、秦宜智(2013年3月-6月)
书记处书记:杨岳(至2008年12月)、王晓、贺军科、卢雍政、罗梅、汪鸿雁、周长奎(2009年1月起)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2013年6月)
书记处第一书记:秦宜智(2013年6月-2017年09月)
书记处书记:贺军科、罗梅(至2016年8月)、汪鸿雁、周长奎(至2016年8月)、徐晓、傅振邦[4]
徐丰(2016年10月起)尹冬梅(挂职,2016年10月起)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2018年6月)
书记处第一书记:贺军科
书记处书记:汪鸿雁、徐晓、傅振邦、尹冬梅(挂职)、奇巴图(挂职)、李柯勇(挂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