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6
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是根据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于1949年10月1日设置的一个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部门。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调整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即告结束。国务院按照《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将原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接替相关工作,成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简介
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是根据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于1949年10月1日设置的一个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部门。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调整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即告结束。国务院按照《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将原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接替相关工作,成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职责权限
按照相关规定,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在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的指导下展开工作。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作为国家行政机构,对全国范围内的教育事务以及语言文字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管理。
机构沿革
1949年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设立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
1950年至1951年间,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机关设置为办公厅和5个司:
办公厅
高等教育司
中等教育司
初等教育司
社会教育司
视导司
1952年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从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中分设中央人民政府高等教育部。
1954年时,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的机关设置调整为9个厅司级机关:
办公厅
计划财务司
高等师范教育司
中等师范教育司
中等教育司
小学教育司
工农业余教育司
民族教育司
教学指导司
体育指导处
历任领导
马叙伦(1949年10月-1952年11月)
张奚若(1952年11月-1954年9月)